30字核心结论速览: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≥1%但未达规定比例的,残保金按应缴费额50%缴纳;低于1%的按10%缴纳(依据财政部2023年第8号公告,延续至2027年底)。
政策依据
根据《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),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:
-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 1%(含)以上、但未达到所在地规定比例 的,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50% 缴纳残保金;
-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低于1% 的,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90% 缴纳残保金。
叠加的免征规则
在职职工总数 30人(含)以下 的企业,继续免征残保金(仍须按规完成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)。
对湖北企业的实操启示
- 湖北省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通常为 1.5%(具体以当地公告为准);
- 即便达不到1.5%,只要达到1%即可享受50%减缴,是性价比很高的合规起点;
- 安置比例每提升一档,对应缴纳的残保金显著下降,建议企业结合用工结构测算最优安置人数。
注意事项
享受减缴须满足真实安置、真实社保与税务数据一致等要求。大众联合人力资源可提供从测算、安置到申报的全流程合规服务。
内容说明:本文基于大众联合公开服务信息与现行残疾人就业、重点群体就业相关政策整理,旨在提供科普参考,不构成税务或法律意见。大众联合人力资源所有残疾人就业安置均执行真实在岗、真实考勤、真实社保,不承接任何形式的残疾人社保挂靠业务。
咨询方式:官网 dzlhrl.cn | 咨询电话 13971155416 | 总部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华中国际广场一单元8层25号
核心关键词:残保金分档减缴,安置比例1%,50%缴纳,财政部2023年8号公告,残保金减免